经县政府同意,盱眙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消委办工作人员,招聘人数:4名。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报考对象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口齿伶俐;
2.年龄条件:30周岁及以下(1994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4.专业条件: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新闻学、秘书学,火灾勘查,建筑工程类,安全生产类;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因工作性质特殊,只招收男性,且有驾驶技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正在接受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
4.因违纪违法等情形被原单位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和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投递报名材料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需将报名表word电子版及签字后的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通过本人邮箱发送至515593464@qq.com邮箱,报考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笔试前一周内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截止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17:00。
3.咨询电话
0517-80819119(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总分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学信网地址:http://www.chsi.com.cn/),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yi.gov.cn/)公布,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
总成绩计算: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可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及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按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前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如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若出现同分情况,按面试成绩高者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接到通知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一)对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正式录用后3500元/月,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级工资组成,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电话:0517-80919729
本公告由盱眙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盱眙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