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会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工作性质
外聘会计人员由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保障。录用人员经统一培训试用合格后,签定正式合同。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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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收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本科(含函授)以上学历;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四)持有初级会计资格证书及以上;
(五)熟悉《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法律知识,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
(六)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纪违规或其他不良行为被开除辞退的;
5、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6、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三、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淮安市消防救援队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1、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一年,培训试用期60天。被录用的财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参加由消防救援支队组织的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参加支队统一考核,考核分业务理论和体能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与支队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逐年增加。
(1)工资待遇标准。培训试用期工资为3300元/月,正式录用后人员平均月收入约4800元(含社保和公积金部分)。按照相关规定,每年实行工龄增资。
(2)统一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笔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面试和政治审查合格后,开展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录用。
(一)报名时间:截止8月28号。
(二)报名方式:采用实地报名。
1、实地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格《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携带相关材料至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报名(报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威海路8号),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资料:
(1)《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2)身份证(验原件);
(3)学历证书、学历验证(验原件);
(4)取得相关证书等原件。
3、资格审查: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经预选合格后,将以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应聘考试。
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换算为对应的百分制成绩测算,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1、面试名额:按照计划招聘,在通过笔试测评的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三)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测评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
(四)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将《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体能测评
1、试用期满后开展体能测评,测评成绩作为录用标准;
2、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2)。
(三)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确定政审考察人选,并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政治审查)。
(四)体检
(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根据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复审结论,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有效身份证明;
(三)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四)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
五、聘用
聘用
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外聘人员培训协议》等规定,由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和考核,岗前培训为期2个月。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招聘咨询
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用工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13151857271 嵇先生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六、其他
特别提示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培训、试用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电话和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除原件外,报考人员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中的有关信息,确保自己报名表所留手机号应聘期间畅通,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试用期手续。如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拟聘用人员负责解决。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试用期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监督
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严禁招聘中存在不廉不公、接受吃请等行为。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威海路8号(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督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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